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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報考資格
一、凡符合下列報考資格之一者,得依本簡章相關規定報名參加本校各學系(組)轉學招生:
(一)大學肄業生:
報考二年級者,須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至少需有兩個學期成績)。
報考三年級者,須修業滿二學年以上(至少需有四個學期成績)。
(二)大學畢業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兵役義務者,可報考二年級或三年級。
(三)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者,可報考二年級或三年級。
(四)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二年級或三年級:
1.已修畢修業年限且修習達畢業學分(二專在80 學分以上;三專在106 學分以上;五
專在220 學分以上)之專科肄業生。
2.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3.在大學或空中大學累計修習大學程度學分或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年制專科學
校畢業學分(至少為80 學分)。
(五)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36 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滿72 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天啊!!!我想要去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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